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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政服务业现状白皮书

发表时间:2016-05-30 20:37:24  来源:福清凡秀家政保姆月嫂招商加盟网  浏览:次   【】【】【
中国家政服务业现状白皮书


前 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对社会服务的需求不断加大。在我国大中城市里,越来越多的家庭要求社会提供形式多样,质量满意的家政服务。发展家政服务业,对改善人民生活具有重要作用,对开发就业岗位,特别是解决妇女就业问题,也具有积极作用。目前在城市中,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业,并通过发展扩大就业,已具备相应条件。


从劳动力供给情况看,家政服务人员的供方市场是源源不断的。目前,我国城镇有下岗职工650万人,失业人员570万人,加上每年新增长劳动力800万人,还有农村富余劳动力1.4亿人,形成我国就业工作的巨大压力。但经济发展所能容纳的就业机会则很有限,以经济增长速度为8%计算,每年可新增就业机会700万个,因此,大批劳动者急需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


从产业结构调整进程看,城市服务业是具有巨大潜力的就业新领域。农业的调整带来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制造业的升级换代促使一部分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而目前,我国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只占全部从业人员的26%,与发展中国家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40%、发达国家60%以上的比例尚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从另一方面来看,就是吸收就业的潜力。劳动保障部对沈阳、青岛、长沙、成都四个城市1600户居民需求的调查,需要社会提供服务的家庭占到40%,以此推算,四个城市约有115万个家庭可以提供200万个就业岗位(目前尚有空缺100万个)。再推算全国32个特大城市和43个大城市,可提供的就业机会至少在1500万个以上。


从家政服务的需求来看,在城市中,可以说是一个亟待开发的就业大市场。中国社会正在步入家庭的小型化,人口的老龄化,生活的现代化和劳动的社会化,这些都可以直接促使人们产生家政服务的需求。我国超过60岁人口占总人口的10%,这是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志;我国10岁以下人口占总人口的25%,两者之和为35%,按城乡人口3:7的比例计算,城市的老人和儿童有1.2亿人,他们首先是需要得到社会、家庭或他人照顾的群体,这其中,隐含着对家政服务的巨大需求,同时不少现代的家庭已经具备接受社会提供家政服务的能力和条件。在上述四城市调查中,家政服务占全部社区服务需求的30%以上,也就是说,在社区1500万个可能的就业机会中,有500多万个家政服务的岗位。另据我们对九个城市家政服务的调查数据显示,沈阳市对家政服务员的需求量为9.6万人,目前还有4万个空缺;武汉市需求量10万人,尚有9万个空缺;南京市需求量36万人,目前有24万个空缺;天津市的需求量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这些数据均反映了城市居民对家政服务的实际需求。


由于家政服务的需求产生于家庭的消费,因此,它可以在经济增长所容纳的就业岗位之外,再增加新的就业机会;同时,它的发展,还具有拉动有效需求,刺激消费的作用。因此,家政服务可以看作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城市开发就业岗位的主要增长点。


为促进家政服务领域就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在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南京、厦门、南昌、青岛、武汉等九个城市,对发展家政服务业扩大就业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调查和研究,提出推动这方面工作的意见。


一、家政服务业现状


(一)人员基本状况


九城市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共23.96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占总数的56.1%(下岗人员63.7%、退休人员36.3%);农村富余劳动力占43.9%。此抽样调查数据反映的情况,在全国具有一定代表性。


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构成:性别比例--男性占14.9%,女性占85.1%。年龄--一般在18-55岁之间,其中,全日制为18-25岁;小时工为30-45岁;其他类型家政服务人员为30-55岁。文化程度--高中以下占83.9%;大专以上占16.1%。上岗前接受过家政服务业务培训的占30%。


家政服务的项目:主要有操持家务、照料老人、看护婴幼儿、看护病人、护理孕妇与产妇、制作家庭餐、家务管理、家庭教育、家庭休闲娱乐等。


家政服务的用工形式:分为全日工、半日工、小时工等,也有以完成一项服务任务为计费单位的形式。全日制工作的家政服务员主要来自农村,小时工和其他类型家政服务人员多来自城市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退休人员,也有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


工资水平:小时工一般在每小时5元上下浮动;全日工和半日工的工资,按地区经济水平和提供的服务不等,一般在300-500元之间,涉外服务工资较高,有的月收入超过千元。


(二)中介机构有关情况


目前,从事家政服务职业介绍的机构分为劳动保障部门开办和社会 (非劳动保障部门)开办两种。劳动保障部门开办,主要是由省、市、县、区四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管理,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承担。社会开办的形式较多,主要是社会团体开办,企业自办,集体和个人开办等多种形式。


1、劳动保障部门开展的家政服务


一般有三种形式:一是在职业介绍机构开设专门的家政服务窗口,进行家政服务业务介绍,成交后由供求双方签订劳务合同;二是建立专门的公益性家政服务中介机构,对下岗职工实行免费培训,免费介绍工作;三是直接指导社会开办的以下岗职工为主要介绍对象的中介机构,劳动保障部门主要提供相关政策指导和、培训资金的支持等。


2、企业办的家政服务机构


主要是安置本企业下岗职工,其服务既面向企业,又面向社会。这种机构一般为经营实体,既搞家政服务的中介,又兼有组织、管理下岗职工的功能。企业办家政服务机构的特点:一是将下岗职工组织起来,帮助寻找新的就业岗位,并负责为其交纳社会保险金,这样,没有把职工直接推向社会,有利于保持社会的稳定;二是由于介绍对象是本企业职工,知根知底,便于管理,用户也放心;三是通过家政服务的渠道,推销企业的产品,获得安置下岗职工和产品促销双丰收。


3、街道、居委会开办的社区家政服务机构


街道、居委会作为基层组织,与城市居民的生活有着直接联系,能准确了解居民的需求,能较好掌握家政服务员的工作状况,还能结合社区管理进行家政用工介绍,具有方便居民家庭,服务可靠、信誉度一般的特点。


4、社会团体和民营、个体开办家政服务机构


主要形式是成立家政服务公司。规模较大的家政服务公司在管理上一般比较正规,有严格的服务规范、工作标准和收费标准,能够较好地按照市场的需求开展各项服务业务,并注意跟进服务。为了提高服务信誉,有些机构还对服务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一般做法是,招收和组织家政服务人员,并与其签订聘用协议;按用户要求派出工作,并由公司与客户签订用人协议。用户将服务费用支付给公司,公司将工资付给服务员。


(三)技能培训有关情况


目前,劳动保障部门对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有两种形式,一是通过劳动保障部门所属职业培训学校、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再就业培训基地和家政服务公司直接开设各种家政服务培训班,开展家政服务技能培训;二是指导再就业培训基地和其他部门开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家政服务培训。以上两种形式的培训,招收的对象都是企业下岗职工。凡是下岗职工培训率和就业率达到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的,都可得到部分再就业培训经费的支持;凡使用劳动保障部门指定教材进行培训并经过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合格的,均可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上其他方面开展的家政服务培训。一部分是由社会力量开办的,以收取学员的培训费支持,培训的对象来源不限;一部分是由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自筹资金开办的,培训对象以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为主,也包括社会上其他人员。


目前,家政服务培训方法主要是由教师面授职业知识、指导实际操作,有些地区还运用了电化教育手段,开展了专门电视讲座。培训内容主要有职业道德、礼仪礼节、采买记账、居室保洁、家电使用、菜肴加工、烹调技术、服装洗烫、老幼看护、孕产护理、儿童启蒙等。培训课程的设置,通常以劳动力市场需求设定,培训时间多以短期培训为主,最短的一周,长的有三个月至半年不等。


二、各地开展家政服务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上海市从1995年就将家政服务作为再就业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规划和规范家政服务的发展,积极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建立了劳动、工商、民政、公安联合会议制度。原则上规定一个街道批准设立一个家政劳务介绍机构。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归口审批,发给中介许可证后,属营利性机构向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非营利性机构向民政部门申办社区服务证。各部门分工合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中介行为的管理;工商部门负责企业管理;民政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形成各有侧重、互补协作的格局。上海市还在街道成立公益性服务社,组织就业条件差,缺乏市场竞争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会公益劳动,其每月收入除服务收费外,由市里出资给予低收入者部分补贴,区县政府给予一定支持。社会保险关系方面,下岗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由原企业缴纳或双方分担,失业人员中的特困人员,由政府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


大连市为广开再就业渠道,鼓励下岗、失业人员积极从事社区家政服务业,在56个街道劳动管理服务站各配2人负责开发社区家政服务岗位,并由市政府拨款扶持。今年3月,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在49个街道建立了以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主的劳动就业互助组织,统一名称为“社区就业服务中心;实行严格的家政服务员上岗程序,要求先培训、先体检,后上岗;由中心指导家政服务员和用户双方签订统一格式的劳务协议;并对家政服务员实行跟进服务。目前已吸收1600名下岗、失业人员。大连市为这种组织制定了减免税和免征行政性收费等优惠政策。当出现家政服务的纠纷时,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调解或仲裁。


沈阳市政府将原居委会改组为社区服务委员会,编制中专门设立了1名劳动保障干事,负责家政服务工作管理。市劳动保障局于1998年成立市再就业劳务中心,吸收300名下岗职工为会员,组织家政服务队,承担社区家政服务,承包市政府工程和物业管理项目。由于信誉度较高,管理规范,员工工作安心踏实。为加强对家政服务中介机构的管理,沈阳市实行了证书审批和管理制度,并统一印制了社区家政服务协议书,提出家政服务收费指导价位;编写了家政服务教材,对下岗职工实行免费培训,培训后就业率达70%以上。沈阳市社会家政劳动服务公司是经政府部门批准的民办家政服务组织,也被指定为再就业培训基地,实行培训就业一体化运作,现有员工3000多名。公司内部实行企业化管理,制定10多种相关的就业培训管理制度。为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公司自办家政服务培训,研制考核题库,实行培训后上岗制。目前已向社会和家庭提供家政服务两万余次,安置下岗职工1.6万人次。


开封百帮家政服务公司隶属于开封龙亭区再就业服务中心,其职能集家政服务、职业介绍、婚姻介绍为一体。创立仅一年多,拥有网络用工单位2000余个,安排再就业15万余人次,直接帮助5000余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公司从挨门挨户发放宣传单起步,发展到应用电脑建立了求职、用工双向网络,并以“10元入网,终身服务”吸引下岗职工入网,通过电话将用人信息通知下岗职工,双方达成协议后,公司代表服务员与用户签订用工合同书。对派出去的人员,请用户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写出评语反馈公司,以便及时提供跟进服务。公司还实行“临时职工制”,规定凡进入求职网的人员即成为公司临时职工,并通过内部规章对其提出要求,对3次被客户投诉违规并经核实者,予以除名。公司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合同调解纠纷。免费培训求职者,通过提高服务水平提高收入水平。公司还向社会发行“百帮卡”,以此扩展服务对象,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烟台巾帼乐帮家政服务公司和南京江海家政公司均是国有企业为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创办的家政服务公司。巾帼乐帮家政服务公司隶属于烟台婴儿乐集团,是集职业介绍和员工管理为一体的家政服务实体,公司吸纳了婴儿乐集团66名下岗职工,为其保留劳动关系并负责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面向社会,恪守“优质服务、用户至上”和“9+1=0”原则(即员工一个月内工作有9件用户满意,1件投诉,当月成绩为0)。由于管理规范,其开展的“月子保姆”、“家庭烹调”、“计时保洁”等14项家政服务项目,业务供不应求,受到用户和社会的好评。南京江海家政公司隶属于南京江海集团,公司成立伊始就把实行岗前培训,提高家政服务员素质作为开拓市场的基础,很快赢得了“要家政,找江海”的市场信誉,为了进一步规范服务,提高质量,公司在市技术监督局的协助下,制定了“江海家政”企业标准体系,在全公司推行全面服务质量管理,目前已发布了20个家政服务员的质量规范和管理标准。如在安全保证标准中,规定了对用户进行安全投保,对家政服务员严格录用的要求。从而提高了双方的信任程度,创立“江海家政”的服务品牌。


南京市为转变供求双方对家政服务就业的传统观念,大力加强宣传,与10 多家新闻媒体策划报导120多篇家政服务宣传文章,与省、市电视台联合录制了家政服务专题片,在电视节目黄金时间反复播出,通过典型事例宣传,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为家政服务发展营造了较好的社会氛围。


吉林省支持各类职业培训中心开展家政服务业务培训,确定长春市妇联开办的培训中心为再就业培训基地,参与并指导其开展家政服务员业务培训。省妇联还与省劳动保障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巾帼社区服务工程”文件,建立社区服务骨干队伍,面向家政服务业,实行企业化经营,加强对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积极推行家政服务员持证上岗制度。


浙江宁波美乐门社区服务公司的做法,目前在家政业界应该值得推广与普及。这家成立于98年的市场化服务公司,从入市起便高起点管理,对服务人员进行职业化专业培训,改变了当前国内家政市场单纯以介绍为主的经营局面。


该公司现有全职专业服务人员达500多人,基本实现人员月薪制,使服务人员无后顾之忧;同时也增强了企业的管理功能,人员服务职业化已初具雏形。


中国家庭服务定协会副秘书长、美乐门社区服务公司总经理称,要做好、做强社区家政服务业,专业化管理与服务人员培训工作必须相得益彰,两条腿走路,缺一不可!只有对服务人员实行全面管理,才能有一个完美的管理机制,并不断提高企业的服务品牌。中国服务业的涉后关键是服务企业没有从根本上去发掘家庭的实际需求,消费者到底不什么样的问题不解决,服务业提高市场份额是一句空话。


但是,服务企业的自身发展如果有了一个急骤膨胀的市场,是不是就高枕无忧了呢?我看情况并不那么简单。就服务人员而言,每天要处理客户家庭的大量工作量,其人为造成的失手或过失,应该是正常的。但我们的客户—市场的主体是否认同于这种倾向?所以服务企业还有一个十分行重要的后续保障体系的问题,你不解决就存在着极大的风险,一旦回避或逃避,企业将失去承担社会责任的道义,自我承担责任,企业又没有实力。怎么办?保险!为客户家庭财产保险!为服务人员保险!为第三者保险!


解决了保险,服务企业还要建立一个企业文化的问题。大家知道,现阶段服务人员从整体上看,其素质、心理与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提高难度大;严格的管理仅仅来自于强制的,冷冰冰的。服务人员容易产生抗拒与逆反心理,并把这种心理带到整个为客户的服务当中。因此推行企业的内部客户制度与服务人员的外部客户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其次,对服务员的人情化关怀与家庭困难帮助来感化,突出公司管理在制度上与人文关怀相配套。


总之,探索中的中国家庭服务业,做强是头等大事;品牌只来自于服务企业的卓越品质。


宁波美乐门社区家政的做法,确实有一些独到的见地,需要好好进行总结。


三、目前家政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旧观念的影响仍不可忽视


家政服务业作为从传统“保姆”发展起来的新行业,尚未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受“侍候人”、“低人一等”等旧观念的影响,被社会上一些人看不起,没有得到用人家庭应有的尊重,也使一些劳动者,特别是下岗职工感到自卑,不愿去从事。


(二)家政服务员的素质亟待提高,权益保障问题急需解决


不少家政服务员自身素质较低,有的原来接受文化教育少,有的因种种原因,没有参加过培训,服务质量不高,甚至出现事故;有的还在职业道德上出现问题,无法保证工作稳定。同时,一些人由于从事家政服务自身权益和个人安全无保障,社会保险没说法,后顾之忧较大。


(三)用人家庭的需求难以保证,家政服务的消费尚需引导


用户对家政服务的基本要求是安全可靠和质量满意,许多家庭实际上已有条件聘用家政服务员,但由于目前家政服务市场选择余地小,难以找到合适人选,又没有客观衡量标准和担保机制,故不得已放弃使用家政服务员。因没有合适人选而放弃,如社会能够提供较好的资源,则可以挖掘出更多需求。


(四)职业介绍不健全,影响家政服务发展


一些家政服务中介机构运作不规范,乱收费,缺乏后续服务,在介绍人员质量和保证家庭安全方面均无保证。非法中介机构损害用户和服务人员权益现象时有发生,影响家政服务健康开展。


(五)培训不足急需解决


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和相应教材,加上师资欠缺,家政服务的培训开展不足,培训质量不高。由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没有跟上,致使家政服务员质量良莠不分,用户对家政服务员提出的素质要求难以实现。由于没有实行持证上岗和就业准入,家政服务员参加培训积极性不高,素质难以提高。


(六)权益保障机制急待健全


由于家政服务供求双方、家政服务公司与服务员和用人家庭的责权利不明确,有的服务协议不规范,有的不要求签订服务协议,导致双方权益保障没有依据,家政服务员与用人家庭发生纠纷争议难以处理。


由于家政服务员的社会保障和工作期间的伤害、致残、死亡等问题没有妥善的解决办法,致使供求双方均存在后顾之忧,家政服务行业发展步履维艰。


此外,家政服务就业实体的发展需要加强引导规范和扶持帮助。有的地方已有优惠政策,但落实不够,需协调解决。


四、发展家政服务扩大就业的指导思想


以促进劳动者就业和满足用户需求为宗旨,以劳动保障相关政策和服务为导向,以社区为依托,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一)把发展城市家政服务作为扩大社区就业的突破口和切入点


当前就业岗位的增长点在第三产业,基础在社区,在社区就业的三个领域(社区管理服务,驻区单位服务,居民服务)中,居民服务是最重要的领域,家政服务是最有潜力的空间。要把发展家政服务作为扩大社区就业的切入点,树立向家政服务要岗位的思想,运用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挖掘家政服务业的巨大社会需求,将潜在的社会需求转变为实际的就业岗位。在扩大就业的同时,总结成功的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运用到推动社区就业的其他领域之中。


(二)将满足社会需求与引导居民消费,提供社会化服务相结合


满足社会需求是家政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家政服务的需求具有较大的潜在性与伸缩性,要靠有效的供给去带动。家政服务员诚实可靠度和服务质量越高,就越能将人们对家政服务的潜在需求转变为现实需要。因此,要首先解决好资源供给质低量小的问题,同时,要引导人们转换消费观念,拓宽这一消费渠道。


(三)加强培训指导,中介管理和权益保障,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劳动保障部门在推动家政服务发展的过程中,应当根据自己的职能,在几个重要环节上加强工作。加强对培训、鉴定的指导,以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强对中介的规范管理,以提高服务的可靠性;加强对权益保障的维护,以增强家政服务业的稳定性。在此过程中,逐步推行就业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健全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制度。


(四)发动全社会共同推动家政服务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可开设专门的家政服务业务窗口。也可通过对社会上专业家政服务公司和就业实体的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规范其运作。还可制定一系列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各方面开展对家政服务的职业培训和业务介绍。


(五)提供全方位服务,鼓励更多的劳动者走上家政服务行业


劳动保障部门要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其他劳动者从事家政服务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通过制定国家职业标准,编写职业培训教材,实施考核鉴定和发证,规范和改进中介服务,提供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样本,指导签订劳动合同,引导跟进服务,制定社会保险和争议处理的办法,鼓励更多劳动者加入家政服务行业并提高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要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


1、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家政服务业是再就业工程的延续,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鉴于家政服务业涉及劳动保障、民政、妇联、工会等多部门的业务,因此,要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在职能和业务分工上划清职责范围,找出工作的结合点,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及相应作用。劳动保障部门以社区就业工作为主攻目标,主动与有关部门搞好协调。


2、供求双方的关系


用户与服务员之间不存在人身占有或依附的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平等自愿交换关系。用户支付工资接受服务,劳动者付出劳动接受工资。双方的责权利需建立在社会道德基础上,同时还需通过法律契约的形式加以明确,通过正常的争议处理机制来解决纠纷,以此来规范供求双方关系的健康发展。


3、公共职业介绍与其它家政服务中介机构的关系


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可以开设专门的窗口,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但这项工作的开展,应更多地依靠社会各方面来进行。对社会上开办的专业家政服务公司和家政服务中介机构,重在政策指导和程序规范。一方面要严格执行职业介绍机构的开办审查和许可证制度,另一方面,要鼓励支持这些机构积极开展家政服务培训和介绍工作;对劳动保障部门确定的家政服务试点单位,应视其安排下岗职工的数量和工作成绩,实行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


4、劳动业务与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的关系


劳动保障部门要依靠依托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开展家政服务就业工作,支持街道、社区自办的家政服务中介组织,对其开展的家政服务培训要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对其涉及的劳动保障业务进行指导,并将具体政策和业务通过他们落实到基层。


五、推动家政服务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制发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已于2000年8月正式制发,内容包括职业概况,职业的基本要求、工作要求等,并将家政服务员职业等级定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相应于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按级别分列出相应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等。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是衡量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尺度,是开展家政服务培训、考核命题和技能鉴定的依据。制发这项职业标准对于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家政服务人员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已将家政服务员列入了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职业范围,标准的实行对在家政服务员行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具有积极作用。


(二)加强家政服务职业培训


对家政服务员开展职业培训,使他们掌握家政服务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并树立健康的职业道德和就业意识,是提高家政服务队伍素质,进而提高服务质量的主要途径,也是使家政服务员顺利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的重要条件。


家政服务培训可分两个层次,一是师资培训,对象是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已经承担或准备承担有关家政服务专业课程的教师,通过培训,使他们具备组织家政服务培训的资格,掌握教学方法,进而对家政服务员开展规范化、专业化职业资格培训;二是开展从业人员培训,由具有家政服务培训资格的教师和其它专业学科的教师负责培训教学,培训后进行考核,使参加培训的人员通过培训考核,获得职业资格。


依据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编写的培训教材和教学大纲是开展培训的主要工具。家政服务培训的内容和课程设置要按此进行科学安排,并要很好地结合当地市场需求变化、用户需要和从业者本人特点实施培训。在培训中,应把提高职业知识和操作能力作为核心内容,并相应强化职业道德教育。通过课堂授课,场景实践,典型帮带,经验交流,使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组合,使学员提高素质,达到家政服务上岗标准。


培训经费的筹措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财政应给予大力支持,同时要开拓包括有偿培训等其他经费渠道(详见附件4)。


(三)开展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资格鉴定考核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通过鉴定考核,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与认证的活动。家政服务员的资格鉴定考核,以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检查劳动者实际职业能力为目的,采用“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统一证书”的办法进行。


凡是从事和愿意从事家政服务,年满18-60周岁的劳动者,都可根据职业标准中各等级的申报资格条件,自愿申请鉴定。他们经过一段学习和培训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场所,参加由鉴定机构组织的知识和技能两种考试,合格者,可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作为持证上岗的依据。为了保证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水平的统一,要建立家政服务职业的国家题库,开发试题资源并编写配套复习资料。试题的编制要合理务实,充分反映实际工作中对从业人员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的要求;鉴定考核方式的采用要可行可靠,确保鉴定考核的可操作性,树立权威性;这两项工作要在充分试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劳动保障部将编制专门的国家题库管理软件配发各地。


(四) 规范家政服务职业中介机构和就业实体的运作


家政服务职业中介机构和就业实体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中介服务型,即从事家政职业介绍服务,工作任务以提供劳务和培训信息,输送合适人选,提供职业指导为主。目前,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多为此类型;后者是企业运营型,即从事专门的家政服务员的派遣,并进行经营和管理,工作任务以组织供给资源,收集用人信息,输送合适人选,提供短期培训,对所属员工进行劳动保障事务管理等,此类型多为社会团体、企业、民营机构开办的实体。


适应市场需要,一些地区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设了专门的家政服务窗口,他们广泛收集用人信息,为家政服务求职人员和用人家庭、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中介服务;对有从事家政服务工作意愿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指导;为职业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定位信息,介绍家政培训学员。一些城市还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采集、发布家政服务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随着家政服务市场需求的加大,有些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成立了专门的家政服务就业实体 。按照家政服务运营操作模式,实行培训、就业、员工管理一体化运作。这种机构既可在职业介绍机构下挂靠开设,也可视需求单独设置。


从发展看,家政服务就业的主渠道应当依靠社会力量,包括社会团体、各种民办、个人办的以及社区组织兼办的。劳动保障部门更多的不是自己去直接操作,而是在劳动政策、劳务信息、就业培训业务等方面给予指导,对目前运作较好的家政服务就业实体给予重点扶持,形成以点带面,布局合理的家政服务经营载体网络。


各类家政服务中介机构和就业实体应按照家政服务供求双方的需要,遵循业务活动的客观规律,逐步完善运作机制,组织好供求信息的沟通和匹配,执行国家的就业准入、职业资格和劳动(劳务)合同(协议)的要求,实行科学管理,提高匹配效率和服务质量,开展跟进服务业务,真正形成一批信得过的“红娘”。


(五)保障家政服务供求双方合法权益


1、健全和完善供求双方的劳动关系


家政服务员与用户之间的关系实质上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一般来讲,应当根据法律规章来确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劳动时间、劳动条件、服务质量、工资报酬、权益保障、争议处理等事项,并通过契约的形式来体现。即家政服务员应当与用户直接签订劳务协议,职业中介机构应该提供各种合同的样本,提供咨询指导和相关服务。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家政服务公司是企业实体,所以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由“三方两纸”形式实现的:一是家政服务公司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与作为自己员工的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公司与劳动者的责权利;二是由家政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劳务合同,按照用户要求,派出家政服务员。如用户有意见,直接与公司交涉。用户直接向公司交费,由公司再向家政服务员支付工资并代交保险。


2、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享有由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劳动争议的权力


按劳动法的规定,对劳动合同以外的劳动争议不予受理。鉴于目前家政服务供求双方签订的多为劳动(劳务)协议形式,因此,劳动保障部门应研究将原劳动争议服务范围加以延伸,受理家政服务劳务协议中有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如下:家政服务员与用户发生劳动纠纷,先由家政服务中介机构或家政服务就业实体调解,调解无效,由当地劳动保障争议部门调解,仍无效,由劳动法庭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者,可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六)要逐步将家政服务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作为国家一个职业的从业人员,家政服务员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家政服务公司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对已经开业的家政服务管理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办社会保险登记。家政服务就业实体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积极参加,并负责组织家政服务员参加社会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因工作而遭受意外伤害、致残或死亡时劳动者本人及其供养直系亲属能够得到国家和社会必要的物质帮助;还有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都要鼓励家政服务员参加。


对家政服务员参加社会保险要实行分类指导,家政服务员应当按照原有身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区分和确定其参加社会保险的范围和方式。下岗、失业人员在家政服务就业实体就业,在与原所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同时,社会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做好接转工作。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参加家政服务工作,在就业所在地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未参加的,可由家政服务就业实体组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界定其参加社会保险的资格。家政服务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国家鼓励发展补充保险。有条件的家政服务就业实体,也可以参加商业保险。家政服务就业实体在未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前,要为家政服务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医疗疾病等保险,为家政服务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劳动安全提供保障,保险金可采取由公司和家政服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形式缴纳。家政服务就业实体要为用户提供家庭财产责任保险,对家政服务员在劳动过程中损坏的具有一定价值的物品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金由家政服务就业实体交纳。


稿件来源: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家政公司将被纳入居家养老的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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